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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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资助
2018-03-31 11:45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教育公平,关怀在读孤儿、残疾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不掉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特殊群体教育资助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校范围内在读孤儿、残疾大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家庭因天灾人祸等原因,失去父母而成为孤儿的大学生,且品学兼优。  

2、因特殊情况、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残疾的,或因父母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  

3、民主测评同意资助占80‰以上可享受教育资助。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四、活动要求:  

1、严格申报。开展“特殊群体教育资助活动”是一项非常具有社会意义及影响的工作,各二级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学生处负责核准被资助学生建档立卡情况后宝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2、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组织好被资助学生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派专人到班级进行民主测评。举办“特殊群体教育资助活动”发放资助金仪式。   

附件: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特殊群体教育资助活动”汇总表。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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