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
哈滨会审鉴[20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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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周广发同志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末任职期间
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贵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周广发同志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末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的审计是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观察、审阅、查询及核对、计算、对比分析等方法,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取得黑龙江省民政厅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230000588112344G;法定代表人:周广发;注册资金:贰佰万元整;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业务范围:多渠道募集资金,开展奖教奖学,助教助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会计核算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情况
(一)任职期间财务收支情况
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贵基金会累计收入648,760.94元,其中:捐赠收入468,222.86元,其他收入180,538.08元。累计支出155,829.40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133,060.00元,管理费用支出18,273.40元,其他费用支出 4,496.00元。净资产变动额492,931.54元,其中:非限定性资产352,568.68元,限定性资产140,362.86元。
(二)任职期间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19年1月接任时资产总额4,231,686.00元,全部为货币资金;负债总额0.00元;净资产总4,231,686.00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3,845,192.54元,限定性净资产386,493.46元。
2023年6月末离任时资产总额4,724,617.84元,全部为货币资金;负债总额0.00元;净资产总额4,724,617.84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4,197,761.52元,限定性净资产526,856.32元。
截至2023年6月末任职期间资产总额增加492,931.84元;负债总额增加0.00元;净资产总额增加492,931.84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352,568.98元,限定性净资产增加140,362.86元。
三、审计评价
周广发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在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基金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先后组织理事会成员参加由龙江公益大讲堂举办的网络讲座和由省民政厅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专题培训研讨班,提高成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基金会的工作思路。不断规范管理,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10个规章制度,为规范基金会各项工作奠定法治基础。同时,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章程及时召开理事会会议,按时完成基金会年度审计工作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上传等年检工作,获得“合格”批复,并在慈善中国网络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基金会的相关信息。 周广发同志任职期间,贵基金会收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共计46.82万元,疫情期间,收到捐赠核酸检测试剂盒500份和医用酒精消毒液10箱。基金会还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等10所大学基金会联合成立“龙江高校基金会联盟”,在桦南县设立“高校基金会教育扶贫实践基地”,并为桦南县图书馆捐赠3318册图书,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发挥了社会组织功能的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周广发同志任职期间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审计中未发现周广发同志任职期间在经济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周广发同志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
附:1. 2018年12月至2023年6月资产负债表
2. 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业务活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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